在接受委托后,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
本案源于一起别墅地下室改造工程的施工合同纠纷。
发包方(原告)与承包方(被告)签订施工合同后,因承包方施工存在的争议,发包方责令停工并诉请返还已付工程费用。
承包方则抗辩相应责任由发包方提供,由此双方诉诸法庭。
案件涉及合同效力认定、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合格与不合格部分造价拆分、拆除费用承担、多份合同关系梳理、图纸提供义务归属、发包方付款行为的法律性质等多项复杂问题。
我及我的团队先梳理了双方对无争议事实部分,找到了案件的关键争议焦点。
一、疑难复杂之处
1.合同效力与多份合同关系交织成为事实认定的难点。
2. 工程质量鉴定与合格/不合格部分的精准拆分
工程已部分施工,但双方对质量争议巨大。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结论显示部分构件不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同时部分又满足设计。
如何区分“合格部分”与“不合格部分”,并分别计算其造价和拆除费用,涉及复杂的专业判断和鉴定程序衔接。
3.义务归属与过错责任的认定
合同约定与司法鉴定之前存在较大矛盾与差异点。如何认定承包方的独立施工质量责任,排除图纸因素的干扰,是实体审理的难点。
4.已付款项的性质归属争议
发包方已支付数百万元,承包方辩称其中仅一部分不属于属于案涉合同。在涉案关联合同未实际签署、履行范围不明的情况下,法院需依据证据规则分配举证责任,认定付款与履行行为的对应关系。
5. 拆除费用的合理性及范围界定
法院需在鉴定报告区分不合格部分与整体拆除造价的基础上,精准裁量仅拆除不合格部分,避免过度修复或资源浪费。
二、证据收集与策略制定
首先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梳理了关键证据
基于证据分析,制定了“合同无效抗辩-合格部分造价锁定-不合格部分拆除责任归属”的三步走代理策略,重点围绕无资质承包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以及不合格工程的拆除赔偿责任展开攻防,将案件核心从“是否应按合同继续履行”的争议,成功转化为“合同无效后如何恢复原状及过错赔偿”的法律适用问题。
三、庭审代理要点
在庭审中,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展开代理工作:
1. 合同效力问题:主张被告方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资质,且案涉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三条,案涉合同应属无效。合同无效后,仅合格部分可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不合格部分不应获得任何对价。
2. 多份合同关系问题:针对承包方提出的“第二份合同已部分履行”的抗辩,指出该合同仅有发包方签名、承包方未签字,且承包方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履行该合同项下的具体施工内容(如第一层、第三层、楼梯改造等)。法院最终采纳该观点,认定已付款项全部归属案涉合同。
3. 工程质量与责任归属问题:充分证据中承包方自认的不利陈述,结合司法鉴定结论中“不合格部分系不符合建筑规范,而非图纸所致”的专业意见,成功将质量责任锁定于承包方。
4. 拆除费用承担问题:依据鉴定报告区分合格部分与不合格部分的拆除造价,主张不合格部分的拆除费用应由承包方全额承担;合格部分则不存在拆除必要,发包方要求拆除缺乏依据。法院完全采纳该观点。
四、律师价值
1. 精准锁定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成功返还多付工程款
在合同无效的前提下,通过合格部分造价鉴定,成功证明发包方已付款项远超合格部分价值,最终判决承包方返还部分款项,直接为客户挽回损失。
2. 切割不合格工程的赔偿责任,避免客户承担不合理拆除费用
成功主张不合格部分的拆除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同时避免了合格部分被强制拆除的风险,实现了“不合格必须拆、合格保留使用”的最佳结果,大幅降低了客户后续修复成本。
3.有效应对多份合同混淆抗辩,简化事实认定
针对承包方提出的“第二份合同及款项归属”的抗辩,通过举证责任分配和履行行为分析,促使法院认定已付款全部归属案涉合同,避免了复杂的事实混同和重复鉴定。
4. 厘清图纸提供义务与施工质量责任的边界
利用司法鉴定关于“不合格系不符合建筑规范而非图纸所致”的专业结论,成功将质量问题的全部过错归于承包方,为发包方争取到有利的责任认定。
5. 以精细化鉴定程序支撑裁判结论,实现案结事了
推动法院先后委托三家专业机构分别进行质量检测、合格部分造价鉴定、拆除费用鉴定,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使判决结果具有充分的技术依据和专业支撑,减少了上诉和后续执行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