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江洪成律师 在线
贵州伍尊律师事务所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424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案例标题

多次出借未获清偿,律师代理举证维权,法院判令借款人还本付息

案件简介

委托人因邻居以工程资金周转为由,自 2020 年起多次向其出借款项,累计金额较大。借款人出具部分书面欠条后,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后续多笔借款亦长期拖欠。经委托人多次催讨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委托人委托江洪成律师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偿还全部欠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办案经过

1. 证据梳理与固定:江洪成律师接收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材料,逐一核对欠条原件、微信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核心证据,明确每笔借款的出借时间、金额、交付方式,剔除无充分证据佐证的款项主张,夯实案件事实基础。

2. 诉讼方案制定:结合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确定诉讼请求、利息计算标准与起算时间,规范撰写民事起诉状,确保主张合法有据。

3. 程序推进与庭审应对:因借款人下落不明,法院依法采用公告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江洪成律师全程跟进送达、开庭等诉讼程序,庭审中围绕借贷关系成立、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违约等核心要点举证、质证,清晰陈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

4. 缺席审理应对:借款人经法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答辩、举证、质证权利,律师依法完成全部庭审程序,充分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江洪成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认定委托人与借款人之间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判决借款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委托人借款本金82000 元,并按年利率 3.1% 支付对应逾期利息(30000 元本金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计息,52000 元本金自 2025 年 2 月 12 日起计息,均计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借款人承担主要部分,委托人诉讼目的基本实现。


  • 1970-01-01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江洪成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江洪成律师
5.0分热情服务天数:424
江洪成律师
15205202****3257 执业认证
  • 贵州伍尊律师事务所
  • 合同事务 婚姻家庭 工伤赔偿
  •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锦名都4层4、5、6号
主打交通事故,工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 182 1261 1265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