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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力维护当事人的最大权益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一)基本案情

2022年5月,被告人李XX与被害人王XX因小区打牌娱乐时的玩笑产生矛盾。次日傍晚,王XX及其丈夫到李XX家中理论,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5月29日上午,李XX携带剪刀(原计划用于钓鱼捡蚯蚓)在小区架空层偶遇王XX,争执中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李XX使用剪刀致王XX胸部、腹部受伤,经鉴定构成三处轻伤二级;王XX在反抗过程中咬伤李XX左手并捅伤其腹部,致李XX两处轻微伤。

(二)诉讼经过

· 侦查阶段2022年7月4日,李XX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 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建议量刑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

· 审判阶段:法院审理期间,在律师协助下,李XX与王XX达成调解协议,赔偿经济损失9万元并取得谅解。

二、案件总结

(一)辩护策略

1. 主观恶性辩护:强调李XX携带剪刀系钓鱼工具,非蓄意伤害,且冲突系邻里纠纷引发,主观恶性较小。

2. 量刑情节辩护

o 法定情节:自首(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

o 酌定情节: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初犯偶犯、邻里矛盾引发。

(二)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李XX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三、律师价值

1. 证据梳理与策略制定:全面分析案卷材料,提出“工具非犯罪预备”“主观恶性较小”等辩护要点,削弱公诉机关量刑建议。

2. 调解促成与矛盾化解:协助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为缓刑适用奠定基础。

3. 法律适用与量刑辩护:结合《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第七十二条(缓刑)等规定,成功说服法院对被告人适用缓刑,避免实刑执行。


  • 1970-01-01
  • 被告
  • 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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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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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专职刑事辩护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具有深厚的刑法理论基础,拥有丰富的刑辩经验,成功完成多起无罪 减轻或从轻处罚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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