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委托人钱女士(化名)与赵XX(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双方生育有一子一女。因双方婚前了解不足,婚后性格、生活理念差异巨大,频繁因琐事发生争吵,且赵XX长期无法承担家庭责任,无法保障子女基本生活,夫妻双方已分居满一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钱女士为解除婚姻关系、妥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委托贵州XX律师代理本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离婚、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并由对方承担抚养费。
二、办案经过
(1)案件承接与需求梳理。陈军李律师接受钱女士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诉求:一是尽快解除婚姻关系,结束不幸婚姻;二是保障女儿的抚养权,同时合理处理儿子的抚养安排;三是尽可能降低诉讼成本,高效解决纠纷。律师全面核实了双方婚姻登记、子女出生、分居事实等关键证据,明确案件事实清晰、感情破裂的法定要件充分,为后续诉讼 / 调解奠定基础。
(2)诉讼方案制定与沟通。结合案件实际,律师制定了 “诉讼推进 + 调解优先” 的办案思路:一方面,依法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推进诉讼程序,明确钱女士的离婚、抚养权、抚养费诉求;另一方面,主动与承办法官、对方当事人沟通,传递钱女士的核心诉求,同时兼顾对方意愿,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避免漫长诉讼对子女造成二次伤害。
(3)调解谈判与方案敲定。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陈军李律师充分维护委托人权益:
钱女士离婚的坚定意愿,推动双方就婚姻关系解除达成一致;
围绕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协商抚养权分配:钱女士抚养女儿、赵XX抚养儿子,既符合双方实际抚养能力,也保障了子女的成长需求;
就抚养费承担、诉讼费用等细节进行磋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 “互不支付抚养费、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的一致方案,既满足了钱女士的核心诉求,也高效化解了纠纷。
三、案件结果
经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核心内容如下:
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充分维护了钱女士的合法权益。
确认后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既快速解除了委托人的婚姻关系,也妥善处理了子女抚养问题,实现了案结事了,最大程度维护了委托人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