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女方依据离婚协议 “共同存款归女方” 条款,起诉要求男方支付 50 万元存款。男方委托何兰律师代理,律师提出无此笔存款、原告诉请已过诉讼时效两大核心抗辩。
二、办案经过:
何兰律师审查离婚协议、当事人陈述等材料,确认女方离婚时即明知权利状态,长期未主张已过三年诉讼时效;同时结合举证规则,指出原告无法证明 50 万元存款真实存在,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构建完整抗辩体系。
三、案件结果:
在何兰律师有力抗辩下,法院采纳律师全部意见,判决驳回原告 50 万元诉讼请求,委托人无需支付任何款项,不承担诉讼费用,完胜结案。
四、律师价值:
熟练运用诉讼时效与证据规则,成功免除委托人 50 万元付款义务,以专业法律技术实现完胜,最大限度保障委托人财产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