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委托人1978年12月经劳动部门招工入职集体企业,社保部门仅认定1992年4月为参保时间,1978年12月—1992年3月视同缴费年限为0,严重降低养老待遇。律师代理后,提交工信局证明、历年工资表、升级花名册、档案遗失(地震原因)等完整证据,证明委托人系计划内招工。法院判决撤销社保通知单,责令社保部门30日内重新核定养老待遇,成功挽回十余年工龄。
案件总结
本案为集体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行政争议,核心是档案遗失下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律师以历史档案+主管部门证明形成完整证据链,彻底推翻社保部门错误认定,为委托人追回长期工龄待遇。
律师价值
1. 历史证据硬核整合:调取80年代工资表、升级花名册、主管部门官方函件,形成完整证据链,证实1978年12月参工事实。
2. 档案遗失责任厘清:明确档案因地震遗失非委托人过错,社保部门应据实认定,突破行政程序壁垒。
3. 行政诉讼全胜突破:一审直接撤销行政行为、责令重作,为委托人争取到十余年视同缴费年限,大幅提高养老金额。
4. 民生权益全力守护:聚焦退休职工核心保障,专业代理行政争议,切实解决群众“养老钱”关键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