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原告A】与【被告B】登记结婚后,因性格不合、生活理念差异巨大,长期矛盾不断,夫妻感情逐渐淡薄,已无共同生活基础。【原告A】认为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委托杨稳定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婚姻关系、处理婚生女抚养问题,并由法院依法处理诉讼费用。
本案受理后,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律师结合双方感情状况、子女成长环境、当事人意愿,判断本案具备调解基础,遂积极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前提下,推动各方理性协商、互谅互让。律师充分沟通双方诉求,重点围绕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安排等核心问题进行协调,在保障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原告A】与【被告B】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其他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实现和平、高效解除婚姻关系的目标,避免庭审对抗带来的二次伤害。
二、案件总结
本案为通过调解方式快速解决的离婚纠纷,特点是双方争议不大、意愿接近,重点在于高效、平和解除婚姻关系并妥善安排子女抚养。法院经调解作出如下确认:
准予【原告A】与【被告B】离婚,双方婚姻关系依法解除。
婚生女由【被告B】直接抚养,抚养费承担方式明确约定,保障子女稳定生活与学习环境。双方无其他争议,财产、债务等问题已自行协商处理完毕,无后续纠纷。案件受理费依法分担,程序高效、成本低廉。
本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既实现当事人快速离婚的诉求,又最大限度降低对子女的影响,体现家事纠纷“调解优先、和谐化解”的优势,是高效、温和解决婚姻纠纷的典型案例。
三、律师价值
调解能力突出,快速促成和平离婚。杨稳定律师具备丰富家事调解经验,精准把握双方心理预期与利益平衡点,高效推动协商进程,帮助当事人以最短时间、最低对抗性解除婚姻关系。
以子女利益为核心,抚养安排科学合理。律师始终坚持“子女最佳利益”原则,结合子女年龄、生活习惯、照顾条件等因素,提出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抚养方案,得到双方与法院共同认可。
简化程序降低成本,避免诉累与情绪内耗。通过调解结案,大幅缩短审理周期,减少庭审对抗,降低当事人时间、精力与经济成本,真正实现“好聚好散”。
协议内容严谨规范,杜绝后续法律风险。律师起草、审核调解协议,条款清晰、权责明确,全面覆盖婚姻、子女、财产、债务等事项,有效防范后续争议与风险。
家事纠纷经验丰富,温和化解家庭矛盾。律师长期深耕婚姻家庭、继承、抚养等家事案件,善于平衡法理、情理与风俗,以专业、耐心、中立的态度化解家庭矛盾,维护家庭与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