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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子宸律师 在线
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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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况:当事人张X,酒后在市中心繁华路段驾驶小型轿车,与路边护栏发生剐蹭,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220mg/100ml,后续血检酒精含量212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80mg/100ml),且存在“闹市区行驶、发生事故”两大从重情节,当地同类案件均判处实刑(拘役1-3个月),张X面临留案底、丢工作的风险,委托丁子宸律师辩护。

丁子宸律师辩护要点:

1. 证据攻坚,排除非法鉴定意见:细致审查血样提取、封装、送检全过程,发现办案机关未使用专用抗凝管提取血样,且血样未按规定低温保存,送检时间超时48小时,严重违反《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范,当庭申请重新鉴定,明确指出原鉴定意见程序违法、结果不具客观性,依法应予排除。

2. 精细化辩护,降低社会危害性:提交证据证明张X系朋友聚餐后,临时起意短距离挪车(仅行驶280米),并非主动长途驾驶;事故仅为单方剐蹭,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且张X当场主动赔偿市政护栏损失,取得相关部门书面谅解;同时提交张X无犯罪前科、平时表现良好、全程配合办案机关调查的相关证明,论证其主观恶性极小。

3. 政策与类案结合,争取微罪出罪:检索当地近年3起“高酒精含量+程序瑕疵”获不起诉的类案,结合“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提出“张XX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辩护意见,请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辩护结果: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丁子宸律师全部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张X无犯罪记录,成功保住工作。

辩护亮点:在“血检超200mg/100ml、闹市区、发生事故”三大从重情节下,精准抓住证据程序漏洞,通过证据排除+政策运用,实现微罪出罪,打破同类案件实刑惯例,彰显律师证据审查与辩护策略功底。

  • 1970-01-01
  • 被告
  • 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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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子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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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执业十余年,现任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深耕法律实务一线,理论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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