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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子宸律师 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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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况:当事人周X,驾驶小型轿车在国道上行驶时,因夜间视线不佳,与行人李X发生碰撞,致李X当场死亡,周X因害怕承担责任,驾车逃离现场,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认定周X负事故全部责任,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逃逸)提起公诉,法定刑3-7年有期徒刑,周X委托丁子宸律师辩护。

丁子宸律师辩护要点:

1. 自首情节强化,争取从宽:提交周X主动投案自首的笔录、公安机关的证明,论证周X逃逸后主动归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同时,周X逃逸后未逃避侦查,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悔罪态度明显。

2. 赔偿与谅解,降低社会危害性:积极协调周X与被害人李X家属的赔偿事宜,周X自愿赔偿李X家属各项损失共计80万元,与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取得李X家属的书面谅解,家属请求法院对周X从轻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3. 情节辩护,降低量刑幅度:论证周X系过失犯罪,主观恶性小,平时无交通违法记录,此次事故系夜间视线不佳、疏忽大意导致,并非故意违章;逃逸行为系一时恐慌所致,并非恶意逃避责任,且事后主动自首、积极赔偿,社会危害性已大幅降低;同时,提交周X的家庭情况证明,请求法院考虑其家庭负担,适用缓刑。

辩护结果: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采纳丁子宸律师辩护意见,认定周X有自首、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从宽情节,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辩护亮点:在“致1人死亡、逃逸”的交通肇事案件中,通过强化自首情节、促成赔偿谅解,成功争取缓刑,避免实刑,体现律师对过失犯罪案件的辩护技巧与人文关怀。


  • 1970-01-01
  • 被告
  • 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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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子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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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执业十余年,现任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深耕法律实务一线,理论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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