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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全额改判胜诉!株洲张XX律师代理劳务合同纠纷案,成功追回全部劳务费近十二万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建设工程领域常见的劳务报酬拖欠纠纷,由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XX)湘 XX 民终XXX号民事判决书终审改判。

原告LX 20XX年至 20XX 年期间,为被告株洲市A公司承接的XXX 3# 栋、XX小学教学楼、XXX小学维修工程三个项目提供施工资料整理、报审等专职资料员劳务。双方已于 2XX X X日对账结算,确认总工资XXXX 元,已付 XXX 元,尚欠 XXX元。后经核减 XXX 元,LX主张欠付金额为XXX 元。

一审法院以 XX小学项目面积小、劳务费 XXX元过高” 为由,擅自酌减XXX元,仅判决支付XXX 元。LX不服,委托株洲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张XX律师提起上诉,请求改判按结算单全额支付XXX元。

二、律师辩护经过

张XX律师接受上诉委托后,紧扣证据效力、意思自治、合同相对性三大核心,构建严谨上诉方案:

锁定关键证据,捍卫结算效力:重点提交盖章结算单、中标通知书、劳动合同、资金支付申请单等证据,证实XXX小学项目 XXX 元劳务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A公司已盖章确认,法院无权擅自酌减。

击破挂靠抗辩,确立责任主体:明确T某系挂靠A公司的实际施工人,LX登记为项目资料员,中标文书、劳动合同均指向A公司,应由被挂靠单位A公司直接承担付款责任。

纠正一审错误,严守意思自治:上诉明确指出,一审法院无视盖章结算单,以 “市场行情” 为由酌减劳务费,违反民法典自愿原则与证据规则,二审应予纠正。

精准计算金额,固定诉请:将上诉金额明确为XXX 元,数据清晰、依据充分,便于二审法院直接改判。

三、判决结果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张XX律师上诉意见,作出全额改判:

撤销一审酌减结果,改判A公司支付LX劳务费XXX元;

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绝大部分由A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LX全额劳务费得以最终保障。

本案实现一审XXX →二审 XXX 元,成功追回被酌减的 XXX元,是典型的 “二审翻盘、全额支持” 胜诉案例。

四、律师价值

二审精准翻盘,捍卫全额债权

面对一审法院不合理酌减,张XX律师以扎实证据与精准法律观点,说服二审法院全额改判,为当事人追回被克扣的XXX元,实现应得劳务报酬一分不少。

专业破解挂靠避责,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在建筑行业 “挂靠用工、拖欠工资” 高发场景下,明确被挂靠单位直接担责规则,击破 “个人雇佣与公司无关” 的常见抗辩,为资料员、农民工等劳务人员树立维权标杆。

坚守证据为王,维护契约精神

坚决捍卫盖章结算单的法律效力,强调民事主体应信守承诺,法院不得随意干预当事人合意,以专业代理维护市场诚信与司法公正。

实务示范价值突出

本案成为建设工程资料员工资、挂靠用工责任、结算单效力三类争议的经典判例,张XX律师的上诉逻辑与证据组合,为同类劳务维权案件提供可直接复制的胜诉路径。

本案的终审胜诉,充分展现张XX律师在建设工程劳务纠纷、二审改判领域的专业实力,以严谨、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守住合法收入、兑现公平正义。


  • 1970-01-01
  • 上诉人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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