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原告以欠条加盖公司公章为由,起诉要求某教育公司与个人共同偿还5万元娱乐消费垫付款,主张签字人系公司员工、消费系职务行为,公司面临无端承担巨额债务风险。
案件总结
李律师代理后,法院最终认定案涉消费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判决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仅由个人承担还款义务,鉴定费7000元由对方分担。
律师价值
1. 司法鉴定关键突破:主动申请文字与公章形成顺序鉴定,固定“先写字后盖印”事实;
2. 公章遗失程序抗辩:提交报纸遗失声明,证明公司已尽公示义务,无过错;
3. 经营范围与行为切割:指出教育公司经营范围不含娱乐消费,案涉行为纯属个人行为;
4. 代理权限严格审查:无任何证据证明签字人具有公司授权,不构成表见代理;
5. 多重抗辩体系构建:同步提出诉讼时效、主体不适格等抗辩,最终实现委托人完全脱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