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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凯文律师 在线
北京市盈科(济南)...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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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XX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提起公诉,一审法院认定其存在抠摸被害人下体并放置塑料管的 “情节恶劣” 行为,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尹XX不服上诉后,辩护律师团队介入,凭借专业研判制定 “事实存疑攻坚 + 法律适用纠错” 的双重辩护策略,全程主导二审辩护核心环节。

针对一审关键事实认定,律师深入梳理案卷证据,发现核心突破口:涉案塑料管尺寸与六岁女童身体生理特征存在矛盾,且被害人关于 “放置塑料管” 的陈述系七年后回忆,无直接书证、物证或被告人供述佐证,完全达不到刑事诉讼 “证据确实、充分” 的证明标准。律师据此当庭强力抗辩,明确主张应依据 “存疑有利于被告人” 原则,依法排除该加重情节认定,从根本上动摇一审量刑基础。

在法律适用层面,律师精准检索新旧法律规定,发现本案犯罪行为发生于 2015 年,早于《刑法修正案(九)》对猥亵儿童罪 “情节恶劣” 条款的修正,依据 “从旧兼从轻” 原则,应适用处罚更轻的修正前法律,而非一审适用的加重量刑条款,直指一审法律适用错误。同时,律师补充提交尹XX到案后如实供述核心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论证其构成坦白,具备法定从轻情节。

二审法院全面采纳律师全部辩护意见,认定一审认定 “情节恶劣”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法律适用错误,最终撤销原判量刑部分,改判尹XX有期徒刑二年,实现量刑大幅降低。本案中,辩护律师以精准的证据研判、严密的法律论证和针对性的辩护策略,成功突破重罪认定,充分彰显专业辩护价值,是刑事二审辩护中事实与法律双重纠错的典型成功案例。


  • 1970-01-01
  • 被告
  • 获得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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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凯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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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凯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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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凯文律师,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济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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