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纠纷二审改判:任芝涛律师代理合伙人成功推翻一审认定,争取有利清算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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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蒲XX、李XX(均由任芝涛律师代理)与张XX、何XX、张XX等人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
任芝涛律师代理上诉人(原审原告)主张:一审对合伙账目认定存在多处错误,包括遗漏90万元工程款应作为合伙收入、未将89万余元工程款计入合伙资产、36张票据共计64万余元应认定为合伙支出、以及5万元安全事故垫付款应计入合伙投入等,请求二审改判。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一审对部分合伙支出和收入的认定确有不当,尤其对部分借款、工程款及利息的认定存在瑕疵。法院采纳了任芝涛律师关于调整清算方案的部分核心意见,对合伙财产清算及分配方式进行了重新认定。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蒲XX向李XX支付31,339元(一审原判为11,752元),何XX向李XX支付156,693元(维持),并重新明确了合伙债务承担、合伙债权分配的具体比例和顺序,按蒲XX25%、李XX12.5%、何XX12.5%、张XX与张XX50%的比例进行分配和承担。
本案中,任芝涛律师成功代理当事人推翻一审对合伙账目的不利认定,推动二审对清算方案作出实质性调整,有力维护了合伙人的财产分配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