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二审调解案——通过协商实现劳动者权益保障
案件简介
本案系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案件。上诉人某门窗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及其法定代表人杨X(原审被告)因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民事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被上诉人杨X(原审原告,哈尼族)则委托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核心争议在于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认定与支付标准,涉及劳动合同解除时间、伤残相关补助金、医疗费用报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拖欠工资等多项诉求,本质是劳动者因工受伤后应得权益与用人单位支付责任的冲突。
办案经过
接受被上诉人杨X委托后,满林强律师牵头组建服务团队,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一是核对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发放记录等关键材料,明确杨X因工致伤的伤残等级及对应法定待遇;二是分析一审法院判决依据,指出上诉人主张“降低赔付标准”的理由缺乏事实支撑(如未提供已足额支付工伤待遇的证据);三是预判二审争议焦点,围绕“一次性了结条款的合法性”“分期支付的合理性”制定应诉与调解双轨策略。
二审立案后,满林强律师积极参与法院主持的调解程序。针对上诉人提出的“分期支付压力大”“需扣除已付部分”等抗辩,律师一方面向法庭强调《工伤保险条例》对劳动者权益的倾斜保护原则,另一方面结合上诉人经营实际,在“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协商优化支付节奏——将大额首笔款设定为10万元以缓解委托人短期资金需求,后续小额分期兼顾上诉人现金流压力。经多轮沟通,双方就“纠纷一次性了结范围”(涵盖工伤赔偿、经济补偿、工资等全部争议)、“未履行协议的强制执行路径”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最终形成书面调解协议。
案件结果
经二审法院审查确认,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劳动关系解除:某门窗有限公司与杨X的劳动合同于2020年2月23日解除。
分期支付方案:某门窗有限公司、杨X需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杨X坤共计22万元——2024年8月5日支付10万元,2024年10月1日前支付2万元,2024年12月1日前支付2万元,2025年2月1日前支付2万元,2025年4月1日前支付2万元,2025年6月1日前支付4万元;款项需汇入杨X指定的某银行某支行账户(账号略)。付清所有款项后,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产生的所有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工伤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就此全部了结。
违约后果:若未按期支付,杨X可依据一审裁判金额扣除已付款项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查封解除:杨X收到前两部分款项合计12万元后的十日内,向一审法院申请解除对其财产的查封措施。
诉讼费承担:一审诉讼费10元、保全费2329元由杨X承担;二审诉讼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某门窗有限公司、杨X承担(法院退还其预交的5元)。
该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既保障了杨X获得工伤待遇的合法权益,也通过分期支付缓解了用人单位的履约压力,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