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被告成功不判离
判决时间:2026年
判决法院: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代理身份:被告龚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案件类型:婚姻家庭
代理结果:胜诉(判决不离婚)
案件主要内容和争议:
原告陆XX以被告龚XX婚后出轨导致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被告龚XX不同意离婚,认为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原告提供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 :
施贝贝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成功维护了当事人不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
1.精准把握证明标准:律师在答辩中明确指出,原告主张的“出轨”缺乏充分证据证明,未能达到《民法典》规定的“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离婚标准。
2.强调感情基础与修复可能:律师在庭审中陈述了双方自由恋爱、结婚多年、育有子女的良好感情基础,并解释了双方分居的原因(顾及原告心理健康),强调了夫妻和好的可能性,动摇了法官认定感情破裂的心证。
3.有效应对财产争议:对于原告提出的分割拆迁款等诉求,律师明确指出相关款项为家庭共同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本案离婚诉求未获支持的情况下,避免了财产分割问题的复杂化。
办案心得:
在代理不同意离婚的一方时,律师的策略重点应放在“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一核心问题上。通过质疑原告证据的证明力、强调夫妻感情基础和修复可能,可以有效反驳原告的主张。对于初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只要被告方态度坚决且无明显重大过错,法院通常会给予双方一次和好的机会,判决不准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