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黄XX,男,某年某月出生,汉族,住某某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XX,广东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某某,广东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魏XX,男,某年某月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某某市某某区。
被告:钟XX,女,某年某月出生,汉族,住某某市某某区。
被告:祝XX,男,某年某月出生,汉族,住某某市某某区。
被告:祝XX,女,某年某月出生,汉族,住某某市某某区。
被告:祝XX,女,某年某月出生,汉族,住某某市某某区。
被告:祝XX,男,某年某月出生,汉族,住某某市某某区。
被告:祝XX,男,某年某月出生,汉族,住某某市某某区。
以上祝XX、祝XX、祝XX、祝XX、祝XX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薛XX,广东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某某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支公司,住所地某某市某某区。
负责人:钟XX。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XX,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蔡XX,男。
原告黄XX与被告魏XX、钟XX、祝XX、祝XX、祝XX、祝XX、祝XX、某某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支公司(以下简称“某某联合保险某某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某年某月某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黄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XX,被告魏XX、钟XX,被告祝XX、祝XX、祝XX、祝XX、祝XX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薛XX,被告某某联合保险某某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叶XX、蔡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