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马XX与甘X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水XX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马XX购买该公司开发的商铺,支付首付款163650元,该公司应于2016年10月1日前交房。合同签订后,马XX依约履行付款义务,但该公司未按期交房,后擅自变更商铺房号及位置,且涉案商铺因客观原因无法按约定交付,导致马XX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多次协商无果后,马XX委托甘肃XX律师,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终止合同、返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甘X某房地产公司及其天水XX公司辩称其无违约行为,请求驳回仲裁请求。
案件总结
本案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核心争议焦点为甘X某房地产公司及其天水XX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案涉合同是否应当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梁XX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把控证据要点,明确指出对方未按期交房、擅自变更商铺信息且无法履行交付义务的违约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件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仲裁请求。仲裁庭经审理,采纳了梁XX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案涉合同合法有效,对方构成根本违约,判决终止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判令甘X某房地产公司天水XX公司返还马XX购房款163650元及相应违约金,不足部分由甘X某房地产公司承担,同时裁定仲裁费用由对方承担,全面支持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诉求,成功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律师价值
作为马XX的委托代理人,梁XX律师始终以当事人权益最大化为核心,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全程主导案件办理。案件办理过程中,精准分析案件法律关系,梳理核心证据,针对对方的抗辩意见,制定针对性的代理策略,在庭审中清晰阐述代理观点,有力反驳对方的不合理辩解,精准援引《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论证对方违约事实及我方诉求的合法性、合理性。同时,考虑到当事人长期维权无果的困境,积极沟通协调,高效推进仲裁程序,最终成功帮助当事人终止无法履行的合同,追回全部已付购房款及违约金,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化解了当事人的维权困境,彰显了律师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为遭遇商品房买卖违约的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救济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