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当事人因工作患职业病,认定工伤柒级伤残,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社保中心以达到退休年龄为由拒绝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当事人委托赵倩律师代理维权。
二、办案经过
- 1、梳理劳动关系、职业病诊断、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参保及未享养老待遇证据;
- 2、明确区分 “达到退休年龄” 与 “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待遇” 的法律不同;
- 3、主张上位法《社会保险法》优先适用,驳斥地方规程不当限制工伤待遇;
- 4、代理起诉要求撤销不予支付通知,判令核定并支付补助金。
三、案件结果法院判决撤销不予支付通知书,判令社保中心限期核定并支付当事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予以协助。
四、律师价值明确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仍有权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一裁判标准,切实维护职业病劳动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