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委托人罗X从事家具建材经营,为某足浴店提供套装门供货及安装服务,案涉总货款41500元。委托人按约定完成全部套装门供货与安装后,某足浴店剩余11500元尾款经多次催讨,对方始终拖延拒付。为高效维权,罗X委托梁玉蓉律师全权代理本案诉讼。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事实,固定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供货报价单等关键证据,完整锁定欠款金额与违约事实;同时依据民法典及买卖合同相关司法解释,精准拟定诉讼请求,完备全部诉讼材料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庭审中,某足浴店经营者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律师代理委托人全程参与庭审,完整举证、陈述事实并阐述法律观点,全力保障委托人诉讼权益。
案件总结
法院经审理,全部采信律师提交的证据,认定案涉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某足浴店拖欠货款行为已构成违约。本案适用简易(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某足浴店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罗X货款11500元,并以115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65%(2024年12月一年期LPR的1.5倍)支付自2024年12月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某足浴店全额承担。委托人全部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维权圆满成功。
律师价值
1. 证据整合攻坚:将零散的微信沟通、通话录音、报价单等材料梳理为完整证据链,夯实案件事实基础,成为法院认定欠款的核心依据;
2. 法律精准适用:援引《民法典》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依法主张 1.5 倍 LPR 逾期利息,最大化维护委托人财产损失赔偿权益;
3. 程序高效把控:协助委托人适用简易(小额)诉讼程序,大幅缩短审理周期,实现快速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