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纠纷胜诉案例:行政机关全面胜诉,再审申请被驳回
案件详情
【原告 A】因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纠纷,不服一、二审判决,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撤销原审判决,并判令【被告 B】履行信息公开告知义务。【被告 B】系某市级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委托谢非非律师应诉。
律师围绕信息不存在、已尽全面检索义务、答复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等核心要点进行抗辩,主张案涉信息经检索未留存,依法答复 “信息不存在” 符合条例规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再审申请。
案件总结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
- 【被告 B】已对案涉信息履行全面、充分的检索义务,并依法作出信息不存在的答复,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 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信息公开答复并无不当;
- 【原告 A】的再审理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符合再审条件。
法院最终裁定驳回【原告 A】的再审申请,【被告 B】在一、二审及再审程序中全程X诉,行政行为效力得到全面维持。
律师价值
- 行政全流程X诉:从信息答复、行政复议、一审、二审至再审,全程代理并实现完胜,有力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权威。
- 信息公开专业抗辩:精准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 “信息不存在” 的法定认定标准与检索义务边界,抗辩逻辑被高院采纳。
- 历史档案类争议高效化解:针对年代久远、档案移交复杂的信息公开争议,构建完整证据链,成功排除行政机关违法风险。
- 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标杆:为政府部门处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再审审查提供可复制的标准化应诉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