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委托人曾与对方存在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对方多次以资金周转、开店等为由,借用委托人信用卡刷卡消费,并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向委托人借款。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对方拒绝偿还上述款项,导致委托人资金受损。为维护合法权益,委托人委托邓海律师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并承担相关费用。
办案经过
1. 全面梳理证据:邓海律师接受委托后,逐一整理委托人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信用卡账单等核心证据,明确双方借款合意、款项交付事实及欠款金额,剔除无关联、重复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2. 精准锁定诉求:结合证据与法律规定,明确信用卡未偿还款项、转账借款的具体金额,依法提出偿还借款、承担律师费及诉讼费的诉讼请求,确保诉求合法合理。
3. 庭审有力抗辩:庭审中,针对对方否认借款、主张互有转账并代为还款的抗辩意见,邓海律师结合证据逐一驳斥,清晰区分情侣间赠与与借款性质,论证双方民间借贷关系成立。
4. 紧扣法律说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围绕借款合同成立要件、还款责任承担等焦点问题展开法律分析,为法庭裁判提供充分法律依据。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邓海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双方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判决对方限期向委托人偿还借款183783.78 元,案件受理费由对方承担主要部分,委托人核心诉讼请求得以实现,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