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委托人系长期从事体育用品销售的个体工商户,与对方当事人建立体育用品买卖合同关系,委托人依约向对方交付价值28900 元的货物后,对方长期拖欠货款拒不支付。委托人多次催收无果,为维护合法财产权益,委托邓海律师代理本案诉讼,诉求对方一次性付清欠付货款并承担诉讼费用。
办案经过
1. 证据梳理与固定:邓海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固定营业执照、物流托运单、收款收据、微信聊天记录及语音光盘等关键证据,清晰还原买卖合同成立、货物交付、货款拖欠的完整事实。
2. 诉讼方案制定: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确定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价款支付相关规定,拟定精准诉讼请求,确保主张于法有据。
3. 庭审与程序推进: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邓海律师按时到庭参与庭审,完整陈述案件事实、提交证据并发表代理意见;对方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
4. 法律意见阐述:庭审中明确案涉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委托人已全面履行交货义务,对方应承担支付货款的法定责任,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委托人全部诉求。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信邓海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对方欠付货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作出终审判决:
1. 对方当事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委托人货款28900 元;
2. 案件受理费261 元,全部由对方当事人负担;
3. 若对方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委托人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邓海律师代理成功,帮助委托人全额追回拖欠货款,高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