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典型的高空作业劳务受害 + 一人公司恶意逃债复合型维权案件,原告因工致二级伤残、双下肢截瘫,终身失去自理能力,而用工方在事故后快速变更主体、减资避责,原一人股东以 “财产独立” 为由彻底甩锅,赔偿主体虚化、执行风险极高,维权难度极大。
姜静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精准抓住案件核心突破口 ——一人有限公司股东连带责任。律师首先固定微信雇佣记录、现场作业、工资支付、公司工商变更等关键证据,清晰认定原告与 KLX 公司存在合法劳务关系,公司作为雇主应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针对被告最核心的 “股东不担责” 抗辩,律师严格依据《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强制性规定,指出被告提交的审计报告为诉讼期间事后制作,并非法定年度审计,且股东长期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劳务报酬,公司账目未体现返还,根本无法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独立,从法律逻辑上彻底推翻被告的免责主张。
同时,针对原告二级 + 五级 + 八级的严重伤残结果,律师严格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逐项精准核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项目,对被告提出的赔偿标准异议逐一反驳,确保每一笔损失都有法律与事实依据。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律师代理意见,不仅判决公司全额赔付 144 万余元损失,更判决原一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从根本上解决赔偿执行难题,为截瘫的原告争取到足额、稳定的后期生活与医疗保障。本案不仅体现了律师在复杂侵权案件中的专业研判能力,更以实务判例明确了一人公司股东逃避责任的司法认定标准,为同类劳务受害、公司逃债案件树立了可复制的胜诉模板,用法律力量切实守护了重伤劳动者的生存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