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身体权、健康权侵权纠纷。原告系货车司机,受物流方安排运送钢管至被告钢材公司处,在卸货过程中被钢管撞倒摔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原告因伤产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近 26 万元。
事故后,三被告互相推诿责任:
- 钢材公司主张原告自身违规操作;
- 物流公司主张双方为承揽关系,不承担责任;
- 运输公司主张与原告无关系,拒绝赔偿。
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姜静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提起诉讼。
姜静律师代理思路清晰、直击要点:
- 固定受伤事实与伤残等级提交现场监控、病历、鉴定报告等证据,证明原告在被告场地内卸货时受伤,构成十级伤残。
- 厘清法律关系,锁定责任主体论证原告无合同卸货义务,其行为属于义务帮工,实际受益人及现场管理方为钢材公司,公司未制止、未保障安全、吊车操作无资质,存在重大过错。
- 逐项核算损失,依法主张赔偿按法定标准主张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计算合法有据。
- 有力驳斥各被告免责抗辩针对 “承揽关系不担责”“无过错” 等抗辩,结合法律规定与行业惯例逐一反驳,明确责任比例。
法院最终采纳姜静律师意见,认定:
- 被告钢材公司承担70% 主要责任;
- 判决赔偿原告174670 元;
- 驳回原告对两家物流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意义:姜静律师在多方推诿、责任复杂的情况下,精准锁定责任方、完整固定损失,成功为受伤致残的货车司机追回 17 万余元赔偿,最大限度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在人身损害、侵权赔偿、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中的专业诉讼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