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李X与姚X、盛X赠与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李X与被告盛X系夫妻关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盛X与被告姚X发展为情人关系。自2024年7月至2025年5月,盛X通过微信向姚X转账共计119726.96元(实际接收115373.64元),其中包括医疗费、租房费、生活费、购车款、带有特殊数字意义的转账等款项。原告认为盛X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姚X,侵害了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且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遂诉至法院,要求姚X返还全部款项。
审批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盛X在与李X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姚X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其向姚X的转账行为,除用于姚X实际医疗支出的部分外,其余款项性质均为赠与。该赠与行为未经李X同意,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权,且违背公序良俗,依法无效。扣除姚X已返还的款项及为盛X生日支出的费用后,判决姚X返还李X66697.7元及财产保全申请费520元。部分诉讼请求被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