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过程
受害人周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其家属周某飞等三人与肇事方顾某及某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2025年7月4日,经舟山市定海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各方达成协议:保险公司赔偿家属各项损失共计658.705.65元(已扣除垫付18.000元,实际支付640.705.65元);肇事方顾某赔偿、补偿家属60.000元,与其垫付的100.000元抵扣后,家属需返还顾某40.000元(从保险理赔款中直接划转)。协议约定各方权利义务终结。后家属方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毕罗春律师代理家属完成申请程序。
二、案件重要突破点
快速调解+司法确认:通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并申请法院司法确认,使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避免后续诉讼。
赔偿金额清晰、支付期限明确:保险理赔款640.705.65元于2025年7月30日前支付;肇事方垫付抵扣后家属实际获赔净额约600.705.65元(保险理赔款扣除返还4万元)。
一次性了结纠纷:约定“各方权利义务终结”,避免后续再起争议。
三、毕罗春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与作用
毕罗春律师代理受害人家属,在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中,通过人民调解快速达成赔偿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为家属争取到保险理赔款64万余元及肇事方赔偿6万元(抵扣后净获赔约60万元)。律师精准设计赔偿款项支付及垫付抵扣方案,确保家属及时受偿,并通过法院裁定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高效、低成本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案件结果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
确认各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保险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前支付家属640.705.65元;
家属从保险理赔款中向肇事方返还40.000元(抵扣垫付后);
各方权利义务终结,不得再就事故主张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