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过程
原告安X与被告林X于2002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女(已成年)。婚后双方感情一般,常因琐事争执。自2018年起,被告离家,双方开始分居,长达七年。期间家庭及子女费用均由原告负担。原告认为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毕罗春律师代理原告,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二、案件重要突破点
分居七年证明感情破裂:原告主张分居长达七年,被告无异议,法院据此认定感情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财产债务简易分割:双方同意各自名下财产及债权归各自所有,债务各自承担,避免复杂评估和争议,快速结案。
一次性了结:约定“再无其他争议”,杜绝后续纠纷。
三、毕罗春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与作用
毕罗春律师代理女方,在长达七年的分居事实基础上,清晰梳理感情破裂证据,促成被告同意离婚。律师精准把握离婚诉讼核心诉求,简化财产分割方案,避免冗长庭审,通过法院调解快速达成离婚协议,为当事人节省时间和诉讼成本,高效解除了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
四、案件结果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调解:
原告安X与被告林X自愿离婚;
各人名下财产及债权归各自所有,各人债务各自负责归还;
本案纠纷一次性解决,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