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海外继承人被欺诈放弃继承,律师函一击即中追回拆迁补偿差额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洪昊律师 在线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2870
    服务人数
  • 4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在本案委托人身处海外、信息严重不对称且已签署放弃继承文件的不利局面下,洪昊律师迅速锁定“欺诈”与“重大误解”两大法律突破口,以一份逻辑严密、法条精准的律师函打破被告的侥幸心理。洪昊律师不仅为委托人厘清了复杂的继承法律关系,更通过专业、强硬的书面催告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委托人(拟原告): HUAxxxxN女士(曾用名:黄XX)
委托诉讼代理人: 洪昊,北京市XX律师

相对方(拟被告): 黄XX(男,长子)
其他利害关系人: 江xx(母亲)、黄XX2(长女)

案情内容:
被继承人黄XX先生于2015年去世,其遗留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东XX的两处宅基地房屋(权证号:花府集xxx06021号、花府xxxx第XXX号)。2025年,该房屋被纳入政府征收范围。被告黄XX告知委托人HXX每人仅可获得拆迁补偿款30万元。委托人基于对兄长的信任,于2025年9月9日签署《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2025年11月17日,委托人收到被告支付的折合新加坡币54980元(约人民币30万元)。其后委托人从他人处得知实际补偿标准远高于此,多次沟通未果,被告甚至断绝联系并扬言“有本事就告”。


办案经过

洪昊律师在接受委托人HUxxxxxN的委托后,首先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梳理。委托人长期居住海外,对国内宅基地房屋拆迁政策及补偿标准缺乏了解,被告正是利用这一信息不对称,以“每人仅30万元”的虚假标准诱使委托人签署放弃继承文件。

洪昊律师围绕以下核心问题展开工作:第一,调取了涉案房屋所在区域的拆迁补偿政策及同类房屋补偿标准,初步核算委托人应得份额远高于30万元;第二,梳理了委托人与被告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视频通话截图等证据,固定了被告“房子为我处所有,想给多少就多少”“没有你这个妹妹”等恶意陈述;第三,分析了《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的形成过程,确认委托人签署时对真实补偿标准存在重大误解,且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

在此基础上,洪昊律师于2026年1月22日向被告黄XX发出正式律师函,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重大误解撤销权)、第一百四十八条(欺诈撤销权),委托人有权撤销《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被告独占拆迁补偿款的行为属于恶意侵占。律师函要求被告在7日内提供完整拆迁协议并按实际补偿标准向委托人支付差额款项,同时告知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包括提起继承纠纷或分家析产诉讼。


案件结果

(注:本案处于律师函催告阶段,以下为预期结果及法律依据)

律师函发出后预期效果: 被告在收到律师函后,迫于法律压力主动与委托人联系,并就补偿差额进行协商。若被告逾期不履行,委托人将依法向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包括:撤销《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确认委托人的法定继承份额、判令被告支付拆迁补偿款差额及相应利息。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涉案房屋性质: 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被继承人遗产的转化形式,三名子女及母亲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委托人婚姻状态与继承权无关。


  • 2026-04-01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洪昊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洪昊律师
5.0分服务:2870人执业:4年
洪昊律师
11101202****1740 执业认证
  •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 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D座18层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
  • 139 1081 3902
  • 13910813902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