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案:虚构艺术品交易骗取鉴定费辩护案例
审理法院信息
江苏省常州市某基层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为当地人民检察院,被告人 XX 系某艺术品相关公司业务员,尹涛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XX 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艺术品高价收购事实,串通第三方机构虚假鉴定,骗取被害人鉴定费用,涉案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
办案经过
尹涛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查阅案卷材料,核实当事人参与程度、涉案金额、到案情况及退赃情节,提出当事人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已全额退赃、无前科劣迹等辩护意见,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 XX 行为构成诈骗罪,采纳尹涛律师辩护意见,认定其系从犯、具有坦白、全额退赃等从轻处罚情节,最终判处 XX 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尹涛律师精准把握从犯、坦白、退赃等关键量刑情节,有效促成缓刑判决,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