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案之多人共同盗窃电缆数额特别巨大辩护案例
审理法院信息
江苏省常州市某基层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 XX 伙同他人多次盗窃工程电缆线,涉案财物价值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 XX 委托尹涛律师担任辩护人,参与本案诉讼。公诉机关认为 XX 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办案经过
尹涛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梳理同案供述、涉案金额、当事人参与程度及到案情况,庭审中重点提出被告人 XX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并就部分指控事实的证据充分性进行审查与质证,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 XX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盗窃罪,且属共同犯罪;采纳尹涛律师提出的从犯辩护意见,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最终判处被告人 XX 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单位损失。尹涛律师精准抓住从犯这一关键从轻减轻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法定减轻处罚的有利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