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男方屡教不改赌博恶习导致感情破裂从而起诉解除婚姻关系
审理法院信息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 XX(女方) 与被告 XX 于 2003 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原告曾因被告赌博恶习起诉离婚,经调解和好后,被告仍屡教不改,多次因赌博被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委托尹涛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婚姻关系,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
办案经过
尹涛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收集整理结婚证、行政处罚决定书、刑事判决书、人民调解协议、分居证明等关键证据,充分证明被告长期沉溺赌博、屡教不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庭审中,律师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围绕夫妻感情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展开充分举证与辩论,清晰阐述原告离婚诉求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因被告缺席庭审,视为放弃答辩、举证及质证权利。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长期有赌博恶习,且经调解后仍不悔改,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符合法定离婚情形。法院完全采纳尹涛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原告的离婚诉求得到全部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