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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租赁+运输合同纠纷再审胜诉,挂靠方与被挂靠方共同承担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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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败诉后,彭律师精准梳理原审裁判漏洞,提起上诉并成功促成二审发回重审,为委托人争取重新审理的关键机会。法律关系层层厘清:剥离工程分包、挂靠、租赁、运输多重法律关系,彭律师纠正原审法律关系定性错误,明确本案为合同纠纷而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锁定挂靠人与被挂靠人责任承担规则。

案件详情

标题:工程租赁+运输合同纠纷再审胜诉,挂靠方与被挂靠方共同承担付款责任

案件详情

【原告A】为风电项目提供350吨汽车吊租赁及900吨履带吊大件运输服务,【被告C】作为实际施工人,挂靠【被告A】资质承接案涉工程,以被告A项目部名义与原告达成口头租赁及运输约定,并出具开工确认单、运输费用确认单。原告于2024年10月进场,12月退场,完成全部租赁与运输服务后,未收到租赁费、运输费。原告曾起诉被驳回,上诉后发回重审,追加被告C参与诉讼,同时要求总包方【被告B】承担连带责任。彭文静律师代理原告参与发回重审全程诉讼。

案件总结

本案历经一审驳回、二审发回、重审三阶段,法律关系复杂,涉及挂靠经营、合同相对性、多主体责任划分等争议焦点。法院重审认定:案涉款项包含设备租赁费与大件运输费,被告C为实际合同相对方,被告A作为被挂靠单位在确认单上加盖项目章,应承担共同付款责任;被告B为总包方,非合同相对方且已付清分包款项,不承担责任;原告主张的垫付费用因无证据未予支持。最终判决被告A与被告C共同支付租赁费180000元、运输费150000元,合计330000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3.1%支付逾期利息至清偿之日,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律师价值

1. 程序突破与救济:一审败诉后,彭律师精准梳理原审裁判漏洞,提起上诉并成功促成二审发回重审,为委托人争取重新审理的关键机会。

2. 法律关系层层厘清:剥离工程分包、挂靠、租赁、运输多重法律关系,彭律师纠正原审法律关系定性错误,明确本案为合同纠纷而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锁定挂靠人与被挂靠人责任承担规则。

3. 责任主体精准锁定: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挂靠主体诉讼地位的规定,申请追加实际施工人被告C为被告,结合项目章、确认单等关键证据,成功让被挂靠方被告A承担共同付款责任,突破委托人回款主体障碍。

4. 证据补强与事实还原:重审中补强开工确认单、运输费用确认单、退场记录等核心证据,清晰证明服务内容、费用标准、退场时间,让法院足额支持租赁费与运输费本金及合法利息。

5. 全流程风险把控:从证据整理、主体追加、庭审抗辩到利息主张,全程把控诉讼风险,历经一审、二审、重审三阶段,最终帮委托人成功回款三十余万元,实现复杂案件逆转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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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文静律师,内蒙古经纬天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擅长领域建筑工程及房地产法律事务、民商事合同纠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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