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当事人系某休闲会所前台收银员,入职约 1 个月,仅负责登记、收银、简单接待,按月领取固定工资,无提成、无分红、无管理权限。会所因涉卖淫活动被查处,当事人一同被抓,公安以协助组织卖淫罪立案并移送起诉。公诉机关建议有期徒刑 1 年 6 个月。
律师辩护的作用
精准定性,剥离 “明知”:重点论证当事人主观不明知会所存在卖淫活动,仅按老板安排做普通收银,无参与组织、管理、招募行为,属于边缘辅助角色。
深挖从宽情节:强调初犯、偶犯、无前科;参与时间极短(仅 1 个月);仅拿固定工资、无违法获利动机;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
沟通量刑,争取轻缓:多次与检察官、法官沟通,提交类案检索与书面辩护意见,建议适用缓刑,提交社区矫正评估申请。
辩护效果
法院全部采纳辩护意见,判决:
被告人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 1 年,缓刑 1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