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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分割二审改判,维权逆袭,追回16.13 万垫付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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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适用民法典共有财产、死亡赔偿金分割裁判规则,兼顾法律规定与家庭实际情况,改判结果公平公正,既全额挽回16.13万元垫付损失,又提高后续分红比例,双重为当事人增收减损,实质性纠正一审不公判决

案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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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因交通事故身亡,共计获赔一百五十余万元赔偿款。

我方当事人为抢救治疗、丧葬事宜,个人先行垫付各项必要开支16.13万元。

一审法院错误裁判:将垫付费用并入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仅判决我方享有10%分配比例,当事人大额垫付资金无法收回,合法权益严重受损,随即委托律师提起二审上诉。

案件总结

二审全面采纳我方上诉观点,依法改判:

1、确认我方16.13万元垫付费用享有优先受偿权,先行全额扣除、优先返还;

2、剩余赔偿款项,我方分配比例由一审10%上调至20%

3、驳回对方不合理分割诉求,我方整体分得款项大幅增加,改判结果完全胜诉。

律师价值

1、精准抓住一审核心错误,制定二审改判策略

直指一审两大关键瑕疵:垫付费用性质认定错误、分割比例显失公平,围绕金额返还+比例提升双向发力,上诉逻辑清晰、直击要害。

2、固定全部垫付凭证,争取费用优先返还

系统整理医疗费、丧葬费、转账记录、票据凭证,充分证明16.13万元为个人专属垫付支出,不属于共有分割范围,依法应当优先退还。

3、结合亲属紧密程度,争取更高分配份额

从家庭依附关系、生活扶助、劳务付出、情感依赖等多方面论证,证明我方当事人应当享有更高分配权重,成功说服二审法院调整比例。

4、法理结合情理,实现公正合理分割

准确适用民法典共有财产、死亡赔偿金分割裁判规则,兼顾法律规定与家庭实际情况,改判结果公平公正。

5、大额资金全额保住,经济权益最大化

既全额挽回16.13万元垫付损失,又提高后续分红比例,双重为当事人增收减损,实质性纠正一审不公判决


  • 2026-02-01
  •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上诉人
  • 二审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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