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当事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侦查机关认定当事人通过社交软件与被害人见面,在被害人明确拒绝发生性关系后,仍强行实施相关行为,后因被害人呼喊被迫停止,以强奸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当事人委托浙江XX律师担任辩护人。
二、办案经过
1、全阶段介入,全面了解案情:接受委托后,田XX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核实案件细节,梳理事实争议焦点,同时向当事人告知相关法律规定与诉讼权利,稳定当事人情绪。
2、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及取保候审申请书: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律师在侦查阶段及时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及取保候审申请书,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细致阅卷,精准识别证据瑕疵: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全面查阅案卷材料,发现侦查机关认定强奸罪的关键证据存在明显缺陷,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随即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明确提出本案不符合起诉条件。
4、跟进补充侦查,强化辩护主张: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间,律师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再次提交补充辩护意见,就补充侦查仍未解决的证据问题重点阐述,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采纳存疑不起诉的辩护意见。
三、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仍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对当事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无刑事犯罪记录,案件终结。
四、律师价值
本案中,田XX律师凭借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精准把握案件证据缺陷,以扎实的法律意见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阻断刑事追诉程序,避免当事人被定罪量刑,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名誉与合法权益,彰显了刑事辩护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权益中的关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