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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佳绩!孙伟伟律师代理千万级假冒注册商标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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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伟伟律师 在线
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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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伟伟律师为千万级假冒注册商标案当事人提供全流程专业刑事辩护,成功将其认定为从犯并争取到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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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佳绩!孙伟伟律师代理千万级假冒注册商标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结果

孙伟伟律师办结一起涉案金额近千万元的重大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全面采纳了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孙伟伟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其代理的当事人依法判处缓刑。本案中,当事人最初被认定为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核心负责人,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刑风险,孙伟伟律师以专业、系统、全流程的刑事辩护,成功推动司法机关认定当事人从犯地位,并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的理想结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案情

本案系一起涉案金额近千万元的重大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属于司法实践中重点打击的假冒注册商标类犯罪。公诉机关指控涉案人员未经多个国际知名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通过电商直播平台大规模对外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近千万元,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 “情节特别严重” 标准,对应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起点极高。

案件办理初期,当事人被认定为涉案犯罪活动的核心负责人、主犯,被指控全程参与侵权商品的采购对接、店铺运营、销售管理等核心环节,系共同犯罪中承担主要责任的人员。同时,本案多家被害单位均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明确提出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大、社会危害性严重,强烈要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从严惩处,不予适用缓刑,进一步加大了本案的辩护难度。

本案不仅涉案金额巨大、涉及多个知名品牌、侵权链条复杂,还面临着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从严打击的司法政策导向,加之被害单位的强力追责诉求,当事人不仅面临长期监禁刑的法律后果,还将因实刑判决对个人未来发展造成不可逆的严重影响,案件辩护工作面临多重挑战,实现缓刑的辩护目标难度极大。

二、律师工作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孙伟伟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到审判阶段,全程主导辩护方案的制定与落地,以极致严谨的执业态度、深厚的专业功底,全流程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刑事辩护服务,为案件最终取得缓刑结果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一是精准开展会见与笔录辅导,筑牢全案辩护根基。 案件介入初期,孙伟伟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全面、细致地梳理案件完整事实脉络,厘清当事人的参与时间、具体工作内容、在案件中的实际作用、主观认知等核心关键信息。针对当事人对刑事诉讼程序、罪名法律规定、供述要点的认知盲区,孙伟伟律师开展了专业、系统的法律辅导与笔录沟通指导,向当事人全面释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笔录制作的法律意义与注意事项、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诉讼权利,引导当事人客观、准确、完整地向办案机关陈述案件事实,重点厘清其参与犯罪的时间节点、工作内容的辅助性、无管理决策权限等关键细节,从源头避免因表述不当陷入不利境地,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后续全流程辩护工作筑牢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二是全卷精细化阅卷,固定有利证据,构建完整辩护体系。 孙伟伟律师对本案数十本卷宗材料进行了逐页、逐项的穿透式审查,全面梳理控方指控的证据链条,对案件中的全部证据材料从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三个维度进行了严格的质证审查。通过精细化阅卷,孙伟伟律师精准锁定了当事人参与涉案业务时间短、工作内容仅为辅助性后勤事务、无管理决策权限、收入与其他普通员工相当、未从侵权行为中获取额外非法收益等一系列关键事实,同时梳理出同案人员供述、银行流水、工资发放记录、工作分工记录等大量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精准指出了控方指控当事人系主犯、核心负责人的证据缺陷与逻辑矛盾。同时,孙伟伟律师围绕核心辩护观点,全面检索、收集了相关商标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同类案件司法裁判规则,构建起逻辑严密、闭环完整的从犯辩护、从轻处罚辩护证据体系,为与办案机关沟通、提交法律意见、庭审辩护提供了坚实的证据与法律支撑。

三是审查起诉阶段高频深度沟通,提交专业法律意见书,推动核心辩护观点被检察机关采纳。 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孙伟伟律师始终保持与承办检察官的高频、深度沟通,先后多次当面、电话与检察官交换辩护意见,针对案件事实认定、当事人地位作用、非法经营数额认定、法律适用等核心争议焦点,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的核心辩护观点。同时,孙伟伟律师结合全案事实与证据,撰写并提交了数千字的详尽法律意见书,从当事人参与涉案业务的时间、具体工作内容、收入情况、决策权限等多个维度,层层拆解控方指控当事人系主犯的逻辑,全面论证了当事人依法应认定为从犯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同时针对控方指控的近千万元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缺陷提出了专业质证意见。经反复沟通与专业论证,检察机关最终全面采纳了孙伟伟律师的核心辩护观点,在起诉书中明确认定当事人系从犯,并出具了可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为审判阶段最终实现缓刑结果奠定了决定性基础。

四是审判阶段全流程精细化准备,全方位保障辩护效果。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面对被害单位提出的从严惩处、不予适用缓刑的强力诉求,孙伟伟律师开展了全面、细致的庭前准备工作。一方面,针对庭审中的举证、质证环节,制作了详尽的质证意见,对控方提交的全部证据逐一提出针对性质证观点,同时针对被害单位代理人的代理意见,提前制定了完整的应对方案;另一方面,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庭审争议焦点,撰写了逻辑严密、论证充分的辩护词,全面梳理了当事人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全部法定与酌定情节。同时,孙伟伟律师在庭前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全面阐述辩护观点,重点论证了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次要、辅助地位,以及当事人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主动缴纳罚金、初犯、人身危险性低等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核心依据,推动合议庭全面、客观地了解案件全部事实与当事人的悔罪表现。

五是庭审精准发力,庭后持续跟进,最终促成缓刑判决。 庭审过程中,孙伟伟律师凭借丰富的庭审经验与扎实的法学功底,围绕控方证据的瑕疵、案件事实的争议焦点展开了精准的质证与有力的法庭辩论,针对被害单位代理人提出的从严惩处意见,从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司法政策等多个维度进行了全面回应,重点向合议庭阐述了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以及缓刑适用的法定条件,完整、清晰地呈现了全部辩护观点。庭审结束后,孙伟伟律师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再次向合议庭提交了补充辩护意见,进一步强化论证当事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推动合议庭全面采纳了孙伟伟律师的辩护意见,顶住被害单位的从严追责压力,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缓刑判决,实现了极佳的辩护效果。

三、法律意见:假冒注册商标类刑事案件辩护核心要点

结合本案成功辩护经验,孙伟伟律师团队针对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梳理出五大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核心辩护要点,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专业参考:

1. 核心证据质证:严格审查品牌方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从根源上否定侵权认定

假冒注册商标类刑事案件中,品牌方出具的《鉴定报告》是控方核心定罪证据,但该类证据的效力往往存在重大瑕疵,是无罪辩护的核心突破口。

主体资质层面:品牌方作为本案被害人,与案件处理结果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其不具备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定资质,出具的鉴定报告本质上属于被害人陈述,而非法定的鉴定意见,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若鉴定聘请主体与出具鉴定报告的主体不一致,该鉴定报告因程序违法,依法不具备证据效力。

鉴定逻辑层面:商品是否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核心在于生产厂家是否取得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授权,而非商品的材质、工艺。品牌方在未查明涉案商品生产厂家、未核实生产厂家是否取得授权的情况下,仅以商品非自身生产即认定为假冒商品,其鉴定结论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依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样品同一性层面:需严格审查鉴定样品的来源合法性、与涉案销售商品的同一性,若样品来源不明、无法证实送检样品与当事人销售的商品具有同一性,该鉴定报告依法不能作为认定涉案商品为侵权商品的依据。

2. 数额认定辩护:严格把控非法经营数额的法定认定标准,杜绝推定式定罪

非法经营数额、销售金额是假冒注册商标类案件定罪量刑的核心依据,也是辩护的关键要点,必须严格遵循刑事证据标准,杜绝以偏概全的推定式认定。

不能以部分查扣商品被认定为侵权,直接推定全部已销售商品均为侵权商品。若在案证据无法证明查扣商品与已销售商品系同一厂家生产、具有同一性,不能将全部已销售商品的金额均计入非法经营数额,对于来源无法查清、无证据证实为侵权商品的销售金额,应依法予以扣除。

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必须有完整、客观的证据链条佐证,不能仅凭后台销售订单统计金额直接认定。需严格审查订单对应的商品是否为侵权商品、是否存在真实交易、是否存在退货退款、正品销售等情形,对无证据证实为侵权商品的订单金额,依法应从犯罪数额中予以剔除。

对于未销售的侵权商品,应严格区分既遂与未遂,对于货值金额未达到法定定罪标准的未遂部分,依法不能计入定罪数额,量刑时亦应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3. 共同犯罪辩护:严格区分主从犯认定,精准界定当事人的地位与作用

在多人参与的知识产权共同犯罪案件中,主从犯的认定直接决定量刑幅度,是轻罪辩护的核心要点,必须严格遵循刑法规定,精准界定各行为人的地位与作用,杜绝泛化的主犯认定。

主犯的认定必须以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为核心标准,即实施了发起犯意、组织策划、指挥管理、决策主导等核心行为。对于仅受雇佣从事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无决策权限、未参与利润分成、仅领取固定工资的人员,依法应认定为从犯,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认定当事人的地位作用,应结合参与犯罪的时间、具体工作内容、收入情况、决策权限、是否获取额外非法收益等多方面事实综合判断。对于参与时间短、工作内容仅为后勤辅助、对接发货、退运费等事务性工作,未参与核心侵权环节的人员,应依法认定为从犯,大幅降低量刑幅度。

对于仅提供居间介绍、辅助联络,未参与侵权商品的生产、销售核心环节,未从中获取高额非法收益的人员,应依法认定为从犯,符合条件的可争取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或缓刑。

4. 主观要件辩护:严格审查 “明知” 的法定认定标准,坚决杜绝客观归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均为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 “明知” 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实施相关行为,无明知即无犯罪,这是该类案件无罪辩护的核心构成要件。

主观明知的认定必须有明确、充分的证据佐证,不能仅凭行为人从事了商品销售、对接发货等行为,就直接推定其主观明知,坚决杜绝客观归罪。

若行为人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包括要求供货方提供商标授权文件、生产资质、产品检测报告等材料,且有合理理由信赖商品具备合法商标授权的,依法应否定其主观明知的认定。

对于受雇佣从事普通劳务工作,仅领取固定工资,未参与侵权商品的生产、定价、销售决策,对商品是否侵权无明确认知的人员,依法不能认定其具有犯罪故意,不构成共同犯罪。

5. 量刑辩护:全面把握缓刑适用条件,突破从严打击的司法政策限制

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虽面临从严打击的司法政策,但只要符合法定缓刑适用条件,仍应全力为当事人争取缓刑结果,核心需把握以下要点:

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是缓刑适用的核心基础,包括从犯、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需通过专业辩护推动司法机关全面认定相关法定情节,为缓刑适用奠定法律基础。

酌定从轻情节是缓刑适用的重要支撑,包括初犯、偶犯、无违法犯罪前科、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主动缴纳罚金、主观恶性小、人身危险性低、再犯罪可能性小等,需全面梳理相关情节,向司法机关充分论证。

针对被害单位的从严追责诉求,需结合案件事实,客观论证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次要地位、较小的社会危害性,以及认罪悔罪的实际表现,推动司法机关全面、客观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适用缓刑。

四、孙伟伟律师个人介绍

孙伟伟律师,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深耕刑事辩护8年,专注于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专业辩护,尤其在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职务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等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刑事实务经验。

孙伟伟律师现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市南区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刑事法律实务研究,其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一文,荣获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

执业以来,孙伟伟律师始终秉持 “专业立身、尽责维权” 的执业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其中多起案件取得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二审改判、变更轻罪、大幅下调刑期、适用缓刑等优质辩护结果。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到社会影响重大的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再到争议极大的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孙伟伟律师始终以极致严谨的工作态度、精准专业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案件结果,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刑事辩护业界的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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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信息概览 孙伟伟律师,女,法学学士,自执业至今,现任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并担任青岛市市南区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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