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重罪辩护重大突破!孙伟伟律师成功为强奸罪案件当事人争取缓刑判决
山东XX合伙人、副主任孙伟伟律师代理的一起重大奸淫幼女类强奸刑事案件圆满办结。本案作为司法实践中从严从重打击的性侵未成年人重罪案件,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缓刑适用率极低,辩护难度极大。经孙伟伟律师全程专业、系统的刑事辩护,人民法院最终全面采纳其辩护意见,依法对当事人宣告缓刑,实现了性侵未成年人重罪案件缓刑辩护的重大突破,充分彰显了专业刑事辩护的核心价值与律师的硬核辩护实力。
一、基本案情
本案是一起性质极其严重、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属于我国刑法与司法政策明确要求从严从重打击的奸淫幼女类强奸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法定基准刑期为五到八年;若具备加重处罚情节,最高可判处死刑。
此类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始终是司法机关刑事打击的重中之重,司法实践中量刑普遍从严,缓刑适用率长期处于极低水平,在无特殊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原则上均对被告人判处实刑。本案中,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已形成完整的指控证据链条,同时,案件被害人系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态度坚决,案件辩护不仅面临严苛的刑事法律与司法政策限制,还存在极大的舆情与社会评价压力,想要突破实刑判决、争取缓刑结果,辩护难度极大。
最终,经孙伟伟律师的全程系统性辩护,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其提出的全部辩护意见,在法定刑幅度内对当事人最大限度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成功打破了性侵未成年人重罪案件缓刑适用的实践壁垒,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案件结果。
二、律师工作
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后,孙伟伟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到审判阶段全程深度跟进,以极致严谨的执业态度、深厚的刑事辩护功底与丰富的性侵类案件辩护经验,全流程主导辩护方案的制定与落地,为案件最终实现缓刑结果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一是系统化开展会见与法律辅导,筑牢全案辩护根基。 案件介入初期,孙伟伟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针对当事人面对刑事侦查与指控心理状态极度不稳定的情况,先对当事人进行了专业的心理疏导与情绪安抚,随后全面、细致地梳理案件完整事实脉络,精准厘清案件中的关键细节与核心争议点。针对当事人对强奸罪的法律规定、犯罪构成要件、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供述笔录的法律意义存在的认知盲区,孙伟伟律师开展了系统、专业的法律辅导,向当事人全面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各阶段的法定诉讼权利与笔录制作的核心注意事项,引导当事人客观、完整、准确地向办案机关供述案件事实,重点厘清其案发时的主观认知、案发后的认罪悔罪态度等关键内容,从源头避免因表述不当陷入不利境地,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后续全流程辩护工作筑牢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二是全卷精细化阅卷审查,全面固定有利证据,构建完整的缓刑辩护证据体系。 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孙伟伟律师对全部卷宗材料进行了逐页、逐项的穿透式审查,对案件中的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全部证据材料,从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三个维度进行了严格的质证审查。通过精细化阅卷,孙伟伟律师精准锁定了对当事人有利的多项核心情节,包括当事人系初犯、偶犯,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有深刻的悔罪表现;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坦白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同时,孙伟伟律师全面指导当事人家属收集、固定了当事人品格证据、家庭监管条件证明、社区矫正评估相关材料等一系列有利证据,并积极推动当事人与被害方开展沟通协商,尽最大努力弥补被害方损失,促成被害方出具谅解书,构建起了逻辑严密、闭环完整的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证据体系,为与办案机关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书、庭审辩护提供了坚实的证据支撑。
三是多轮深度沟通,提交专业法律意见书,推动办案机关全面考量从轻处罚情节。 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孙伟伟律师始终保持与承办检察官的高频、深度沟通,先后多次当面、电话与检察官交换辩护意见,针对案件事实认定、当事人量刑情节、法律适用等核心问题,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辩护观点。孙伟伟律师结合全案事实与证据,向检察官详细论证了当事人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同时结合刑事司法宽严相济的基本原则,既充分考量被害方权益保护,也兼顾对当事人的教育、感化、挽救,论证了对当事人从轻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同时,孙伟伟律师撰写并提交了数千字的详尽法律意见书,系统呈现了当事人从轻处罚的全部事实与法律依据,推动检察机关充分考量全案情节,为审判阶段的缓刑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全流程精细化庭审准备,精准发力推动缓刑判决落地。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孙伟伟律师围绕庭审争议焦点,制定了详尽的庭审辩护方案,制作了全面的质证意见与逻辑严密的辩护词。庭前,孙伟伟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全面提交辩护意见与全部有利证据材料,重点向合议庭论证了当事人符合缓刑适用的全部法定条件,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同时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阐述了对当事人适用缓刑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庭审过程中,孙伟伟律师凭借丰富的庭审经验,围绕案件核心量刑情节展开了精准的质证与有力的法庭辩论,完整、清晰地向合议庭呈现了当事人的悔罪态度与全部从轻处罚依据,针对被害方的诉求作出了合情合法的回应。庭审结束后,孙伟伟律师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再次向合议庭提交了补充辩护意见,进一步强化论证了缓刑适用的依据,最终推动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孙伟伟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对当事人宣告缓刑,实现了极佳的辩护效果。
三、法律意见:强奸罪案件无罪辩护与罪轻辩护核心要点
结合本案成功辩护经验,孙伟伟律师团队针对强奸罪刑事案件,梳理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无罪辩护与罪轻辩护核心要点,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专业参考:
(一)强奸罪案件无罪辩护核心要点
严格恪守罪刑法定原则,精准把握强奸罪的法定构成要件强奸罪的成立必须同时满足主客观两大核心要件: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主观上,行为人具有强奸的直接故意。对于奸淫幼女型强奸,还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或应当明知对方系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若行为人客观上未实施强奸行为,主观上无强奸的犯罪故意,依法不构成强奸罪,坚决杜绝客观归罪。
精准把控奸淫幼女型强奸的 “主观明知” 认定标准奸淫幼女型强奸的主观明知,包括明确知道被害人系不满十四周岁幼女,以及根据客观情况应当知道被害人系幼女两种情形。司法认定中,必须有充分、客观的证据佐证行为人对被害人的年龄具有认知可能性。如果被害人身体发育、言谈举止、外在穿着等特征明显超出十四周岁,且主动隐瞒真实年龄,行为人客观上无法预见其系幼女,双方系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依法不应认定行为人具备奸淫幼女的主观故意,不构成强奸罪。
严格审查 “违背妇女意志” 的核心认定标准对于针对已满十四周岁女性的强奸指控,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成立的核心要件。司法认定中,需结合案发时的现场环境、双方过往关系、案发前后双方的沟通行为、被害人是否具备反抗能力与反抗条件、是否及时报案、报案的真实原因等多方面事实综合判断,不能仅凭被害人单方陈述就直接认定 “违背妇女意志”。对于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事后因情感纠纷、利益冲突等其他原因报案的,依法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坚守刑事证据裁判原则,严格适用存疑有利于被告人规则强奸罪案件往往具有 “一对一” 的证据特性,定罪量刑必须达到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的刑事证明标准,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对于只有被告人供述,无其他客观证据佐证的,依法不能定罪;对于被害人陈述与在案其他证据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全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闭环的证据链条的,应严格遵循 “存疑有利于被告人” 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依法作出无罪认定。
严格审查证据合法性,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对于采用刑讯逼供、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依法应当予以排除;对于取证程序严重违法,无法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物证、书证、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依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非法证据排除后,定罪证据不足、无法达到刑事证明标准的,应依法作出无罪认定。
(二)强奸罪案件罪轻辩护核心要点
全面把握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夯实量刑从宽基础强奸罪案件罪轻辩护的核心法定情节包括: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构成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的,可以从轻处罚;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的,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辩护过程中需全面梳理、精准锁定上述法定情节,向司法机关充分举证、论证,为量刑从宽奠定核心法律基础。
深度挖掘酌定量刑情节,实现量刑最优化在强奸罪案件中,酌定量刑情节是从轻处罚的重要支撑,核心包括: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真诚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刑事谅解;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行为未造成被害人重伤、严重精神损害等严重后果;案发后积极采取措施弥补损害,社会危害性有限;具备稳定的家庭监管条件与社区矫正环境,再犯罪危险性极低等。辩护中需全面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向司法机关全面呈现,最大限度推动量刑从轻。
犯罪形态精细化辩护,严格区分既遂、未遂、中止与预备对于强奸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自动放弃犯罪、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同时,在共同强奸犯罪案件中,需严格区分主犯与从犯,对于起次要、辅助作用的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精准界定当事人的地位与作用,避免量刑畸重。
缓刑适用精准辩护,紧扣法定适用条件突破实刑壁垒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当事人,同时满足 “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四项法定条件的,依法可以宣告缓刑。辩护过程中,需结合案件具体情节,全面论证当事人符合缓刑适用的全部法定条件,同时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教育挽救的司法理念,针对案件特殊性提出合情合法的辩护意见,尤其对于初犯偶犯、取得被害方谅解、再犯罪危险性低的案件,全力推动司法机关适用缓刑。
量刑规范化辩护,严格把控从重处罚情节的适用边界奸淫幼女型强奸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需严格把控从重处罚的幅度与适用边界,结合案件具体情节、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危害后果等综合考量,杜绝无底线从重与量刑畸重。对于不存在多次强奸、轮奸、公共场所当众强奸、致人重伤死亡等法定加重处罚情节的,应严格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内,提出罪责刑相适应的量刑意见,推动司法机关实现罚当其罪。
四、孙伟伟律师个人介绍
孙伟伟律师,现为山东XX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深耕刑事辩护8年,专注于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专业辩护,尤其在性侵类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信息网络犯罪、知识产权犯罪、职务犯罪等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刑事实务经验。
孙伟伟律师现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市南区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刑事法律实务研究,其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一文,荣获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
执业以来,孙伟伟律师始终秉持 “专业立身、尽责维权” 的执业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其中多起案件实现了重罪改轻罪、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二审改判、法定刑以下大幅下调刑期、重罪案件适用缓刑等优质辩护结果。从社会影响重大的性侵类刑事案件,到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案件,再到争议极大的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孙伟伟律师始终以极致严谨的工作态度、精准专业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案件结果,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刑事辩护业界的高度赞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