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本案系特大网络诈骗“吸粉引流”团伙犯罪,多名被告人受雇于犯罪团伙,通过拨打电话、冒充证券从业人员、拉人进入诈骗微信群等方式,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涉案拨打电话超数百万条,拉入诈骗群人员超万人,团伙非法获利数十万元,社会危害性大,属于重点打击的网络犯罪案件。
刘珊律师担任本案被告人A的一审辩护律师,针对团伙犯罪层级、当事人参与程度、获利情况、悔罪表现开展精细化辩护。
案件总结
法院采纳刘珊律师意见,认定被告人A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具有自首、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情节,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同案多名从犯均获缓刑,仅主犯被判处实刑。
律师价值
1. 团伙层级责任切割:在多人团伙犯罪中清晰区分组织者、管理者与普通参与者,刘律师明确当事人仅为务工人员、受他人安排、作用较小、获利仅数千元,依法认定从犯。
2. 从宽情节全面固化:刘律师主动收集并提交自首、退赃、认罪悔罪、无前科劣迹等证据材料,构建完整从轻处罚辩护体系。
3. 金额与作用分层辩护:面对拨打电话数百万条、涉群人数上万人、团伙获利数十万元的重大情节,刘律师重点论证当事人参与时间短、引流人数少、个人获利低,与主犯显著区别。
4. 认罪认罚从宽推动: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协助当事人达成认罪认罚协商,确定合理量刑建议,为法院适用缓刑奠定基础。
5. 轻刑缓刑结果实现:刘律师帮助当事人摆脱团伙重罪牵连,在重大网络犯罪案件中实现缓刑、不羁押、轻处罚,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人身自由与未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