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委托人系装修劳务提供方,与某公司存在真实劳务合同关系,经结算劳务费共计 X 元,公司已先后支付 X元,剩余 X元为未结尾款。该公司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误、未核对账目,擅自以个人资金向委托人重复支付 X 元,随后以 “不当得利” 为由起诉要求全额返还。委托人在面临无理追责情况下,委托孙乐乐律师应诉抗辩。
二、办案经过
1、逐项核对付款记录,还原真实结算金额
律师接收委托后,立即调取全部现金收条、银行转账记录、公司付款凭证,逐项核对得出:应付 x元,已付X 元,欠付仅 X 元。
2、精准界定不当得利构成,切割法律责任
向法庭阐明:委托人取得款项基于真实劳务关系,仅对超额部分 x元负有返还义务,并非全额x元,原告主张扩大损失无法律依据。
3、提交完整证据链,驳斥原告错误认知
提交劳务事实、付款流水、公司情况说明,证明财务人员未经核实擅自转款,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4、庭审聚焦争议焦点,逻辑清晰抗辩
明确区分 “应付劳务款” 与 “不当得利” 边界,拒绝对方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提供劳务者的不合理诉求。
5、稳定表达法律意见,促成法院客观认定
协助法庭厘清基础法律关系,避免简单以 “转款事实” 直接认定全额返还。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孙乐乐律师全部抗辩观点,判决委托人仅返还x 元,驳回原告其余 x元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对方承担。委托人直接减少损失 x 元,实现合法减损。
四、律师价值
本案是典型 “劳务结算 + 不当得利” 交叉案件,极易因转账记录直接被判全额返还。孙乐乐律师以扎实证据 + 精准法律定性,快速切割责任边界,既尊重客观事实,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展现小额财产纠纷高效、精准、务实的代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