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委托人在工作期间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九级。用人单位拒绝足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并以 “劳动关系未解除” 为由拒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审法院支持委托人诉求后,公司不服提起二审,试图推翻判决、免除赔偿责任。委托人紧急委托孙乐乐律师代理二审,保住工伤赔偿。
二、办案经过
1、全面复盘一审事实,精准锁定上诉漏洞:律师仔细审阅一审判决、工资流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社保停缴记录,驳斥公司两大错误观点。
2、针对 “工资标准” 抗辩,还原真实待遇:明确指出: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受伤前实际平均工资计算,而非合同基本工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3、针对 “劳动关系解除” 抗辩,确立合法解除时间:以公司 2024 年 10 月起停止缴纳社保、停止发放工资为依据,论证劳动关系已实际解除,符合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定条件。
4、二审庭审严谨辩论,维护劳动者核心权益:围绕法律适用、事实认定、证据效力发表专业代理意见,请求维持一审正确判决。
5、稳定庭审节奏,强化工伤职工弱势地位保护:向法庭阐明工伤保险立法目的,强调企业应承担的法定责任。
三、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完全采纳孙乐乐律师意见,驳回公司全部上诉,维持原判。委托人最终获得:
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7379.5 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8420 元
合计 85799.5 元
四、律师价值
本案是典型工伤劳动争议二审案件,企业利用专业优势试图逃避责任。孙乐乐律师凭借对工伤认定、工资计算、劳动关系解除、伤残待遇的深度掌握,在二审关键节点稳住判决结果,为工伤职工守住合法权益,展现劳动工伤案件顶尖专业水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