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委托人 201X 年 5 月在安置房项目工地从事外墙保温工作,经结算被拖欠工资98000 元。包工头及项目公司长期推诿、拒不支付。202X 年 2 月出具欠条确认欠款后,仍拒不履行,且项目公司下落不明、逃避法院送达。委托人维权多年无果,委托孙乐乐律师提起诉讼。
二、办案经过
1、欠薪事实与证据固定
收集欠条、项目施工事实、当事人陈述、身份信息,证实拖欠劳动报酬 98000 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责任主体明确
将包工头及项目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主张连带支付劳动报酬。
3、公告送达程序推进
因被告失联、逃避送达,律师依法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确保诉讼程序不因对方逃避而停滞。
4、缺席庭审完整举证辩论
5、两被告经合法传唤均未到庭,律师独立完成举证、质证、法庭陈述、辩论全部庭审流程。
逾期利息依法一并主张
6、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LPR 利率,主张自欠条出具次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7、法律依据精准适用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主张农民工工资应及时足额清偿。
三、案件结果
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包工头与项目公司连带给付委托人劳动报酬 98000 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委托人时隔 8 年全额追回欠薪。
四、律师价值
本案历时久远、被告失联、送达困难、取证难度极大,是典型农民工维权难案件。孙乐乐律师以坚韧办案态度、熟练程序运用能力、缺席审判庭审技巧,帮助委托人全额追回拖欠近 8 年的工资,彰显民生维权律师的责任、担当与专业实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