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建材供应商在工程材料供货中,常常面临欠款金额大、拖欠时间长、责任主体互相推诿、债权难以固化的风险。一旦遇到承包方换人、项目转手,巨额货款极易变成无法收回的死账。近日,杨连东律师代理一起重大建筑木料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面对被告极力推脱债务、主张欠款系他人所欠的强硬抗辩,凭借扎实的证据梳理、精准的法律逻辑,帮助当事人一审全面胜诉,成功追回货款 108 万余元 + 违约金 32 万余元,为建材供应商实现大额债权保驾护航。
本案中,原告长期为被告承包的工地供应木方、模板等建筑材料,经双方结算,总货款高达 223 万余元,被告仅支付 115 万元,尚欠 XXX 元迟迟不付。原告多次催款无果,被告反而当庭抗辩,主张债务是其哥哥所欠,自己只是代为签字,不应承担还款责任,企图将全部债务推给他人,导致原告面临百万债权悬空的困境。情急之下,原告委托杨连东律师提起诉讼。
杨连东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专业、高效的诉讼工作:
- 固化核心债权凭证重点梳理并提交《买卖合同》《还款协议书》等关键证据,明确被告已书面确认欠款金额、还款时间及违约责任,直接击破被告 “债务与己无关” 的抗辩。
- 精准界定债务承担主体结合被告夫妻共同经营、案涉欠款用于工程施工等事实,依据《民法典》认定本案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判令二人共同偿还,大大增强回款保障。
- 有力支持违约金诉求在合同约定违约金基础上,结合公平原则,协助法院依法调整违约金基数,最终支持按未付货款的 30% 支付违约金 324119.4 元,最大限度弥补原告损失。
- 全面驳斥无理抗辩针对被告 “受委托代签” 等抗辩理由,律师指出其无任何证据佐证,法院最终完全不予采纳。
- 实现诉讼成本最小化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 15588 元,绝大部分由被告承担,原告仅负担少量费用。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XX、王XX向原告支付木料款 XXX 元及违约金 324119.4 元,合计 140 余万元。
此案充分展现杨连东律师在大额商事诉讼、建材货款清收、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违约金主张、庭审抗辩等方面的突出专业能力,无论债务关系多复杂、对方如何推诿,均能为当事人锁定债权、实现全额胜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