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本案为合伙协议纠纷,【原告A】与【被告A】、【某公司】签订合伙协议,约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原告A】按约缴纳数万元合伙投资款,款项由【某公司】代收。后因全体合伙人均离职、合伙企业未实际设立,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A】诉请解除协议并返还投资款。一审法院支持【原告A】诉请,判令【某公司】返还投资款。【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投资款应抵扣其垫付的项目费用,拒绝返还。
孟翔律师代理被上诉人【原告A】 参与二审诉讼,围绕合伙协议目的、投资款性质、费用关联性、合同解除后果等核心焦点展开严谨抗辩,全面驳斥上诉人无理主张。
案件总结
二审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孟翔律师代理意见,认定合伙企业未设立、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投资款应予全额返还;上诉人主张的垫付费用与合伙事务无直接关联,不予支持。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某公司】须向【原告A】全额返还数万元投资款,本案实现二审完胜。
孟律师价值
1. 精准锁定合同目的,奠定胜诉基础
孟翔律师紧扣“持股平台未设立、合伙人全部离职、协议客观无法履行”的核心事实,明确案涉投资款性质为“认缴出资”,在合伙目的落空时依法应予返还,从法律逻辑上直接否定上诉人拒退款项的依据。
2. 严谨拆解上诉理由,彻底击破抗辩
针对上诉人提出的“垫付费用抵扣”主张,孟律师严格区分“公司自身经营支出”与“合伙体筹备费用”,证明上诉人主张的会议、装修等费用与案涉合伙事务无关联,无法对抗投资款返还请求,法院全部采纳。
3. 二审专业攻防,稳定一审胜诉成果
面对二审程序,孟律师精准把握审理范围,规范举证质证、清晰发表代理意见,有效巩固一审判决事实与法律依据,实现二审零翻盘、全额回款的最佳结果,充分展现商事诉讼二审实战能力。
4. 高效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
在商事合伙纠纷中,帮助当事人快速收回数万元投资款,避免资金被长期占用,实现合法权益及时兑现,体现专业、高效、负责的办案风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