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本案为所有权确认纠纷,【原告A】主张其出资、委托【被告A】代持位于中山的一处房产,诉请确认房屋归其所有并变更登记。【被告A】抗辩不存在代持关系,出资款属于赠与,房屋登记在本人名下、长期占有使用、缴纳税费,应归本人所有。孟翔律师代理【被告A】 应诉。
案件总结
法院采纳孟翔律师代理意见,认定:无有效证据证明存在房屋代持合意,不动产以登记为准,【被告A】为合法权利人。最终判决:驳回【原告A】全部诉讼请求,【被告A】成功保住房屋所有权,本案完胜。
孟律师价值
1. 坚守物权登记原则,构建核心抗辩
孟律师紧扣《物权法》不动产登记生效规则,强调“无代持协议、无占有事实、长期无异议”,直接否定原告的确权基础。
2. 全面梳理证据,还原事实真相
孟律师系统提交购房合同、税费缴纳、物业费、装修、占有使用等证据,形成完整权利证据链,强化法院对“真实权利人”的内心确信。
3. 大额房产纠纷精准胜诉
面对价值近百万元房产争议,孟律师以专业代理帮助当事人保住重大财产权益,避免房屋被强行过户的巨大损失。
4. 借名买房类纠纷典型胜诉
明确区分“出资”与“所有权”,为同类房屋代持、借名买房纠纷树立抗辩逻辑与证据标准,展现不动产诉讼专业实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