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本案为劳动争议纠纷,【原告A】主张与【某网络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诉请确认劳动关系、数十万元加班工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分红、竞业限制补偿金等多项高额请求。【某网络公司】抗辩双方系IP合作关系,并非劳动关系。孟翔律师代理【某网络公司】 参与诉讼。
案件总结
法院采纳孟翔律师代理意见,认定:双方系合作关系,不具备劳动关系从属性,驳回【原告A】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实现全方位无责,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款项。
孟律师价值
1. 精准区分劳动关系与合作关系
孟律师从人身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管理关系、报酬性质、成本分担等关键点切入,彻底否定劳动关系成立可能。
2. 系统性抗辩高额索赔
面对近百万元组合诉求,孟律师逐项拆解、分层抗辩,最终实现全部驳回,为企业避免巨额用工赔偿。
3. 新型直播IP合作案件专业处理
针对直播、电商、IP合作等新型用工模式,提供精准法律定性与诉讼策略,为同类案件提供胜诉模板。
4. 降低企业合规风险
帮助企业厘清合作与劳动边界,避免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显著降低企业用工与诉讼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