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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陈建龙律师 在线
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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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株洲XX:攻坚建工结算纠纷,助力施工企业追回超千万工程款

  一、案件简介

  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因与B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委托湖南XX陈XX律师担任一般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XX年X月X日,XX公司与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建XX一、二期项目,一期1#、2#、3#栋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XX公司报送结算金额XX亿余元,B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且长期不予审核结算、拒付剩余工程款,还以结算不实、质量问题等为由抗辩,仅认可少量未付款项,双方争议巨大,XX公司遂诉请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

  二、律师辩护经过

  陈XX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合同、施工、签证、结算、付款、验收等全流程证据,精准锁定案件核心争议:工程造价结算、争议项认定、逾期付款责任、优先受偿权、合同解除条件等。

  庭审中,律师针对被告提出的结算金额虚高、面积计算错误、材料调差不应计取、签证重复计算、质量瑕疵扣款等抗辩意见,逐一严谨驳斥:

  申请法院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固定无争议造价XXX元,夯实工程款基础依据;

  结合住建部门规范及合同约定,就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材料调差范围、争议签证单效力等焦点问题,提出合法有据的代理意见,推动法院对争议项作出公平认定;

  紧扣《民法典》及建工司法解释,论证被告长期拖欠工程款构成根本违约,合同解除具备法定条件,且原告优先受偿权未超法定期限;

  厘清已付款、停工损失、质保金、维修费用等款项边界,精准核算欠付工程款金额,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三、法院判决结果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陈XX律师核心代理意见,作出如下判决:

  解除双方20XX年X月X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B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向XX公司支付工程款XXXX元;

  XX公司对XX一期工程(含车位)折价或拍卖价款,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B公司承担鉴定费XXX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XXX元,由B公司负担XXX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四、律师价值

  专业攻坚,破解结算僵局:面对双方巨额结算争议,推动司法鉴定并精准质证,将争议项依法认定,为委托人锁定超XXX万元欠付工程款,彻底扭转被动局面;

  精准用法,实现核心诉求:成功促成合同解除,帮助委托人退出停滞项目;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为工程款回款提供最强法律保障,远超委托人预期;

  严谨抗辩,剔除不合理扣款:逐一否定被告不实抗辩,依法核减不合理扣款、维修费用,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财产权益;

  全程把控,高效维权:从证据梳理、庭审攻防到判决落地,全程专业高效,以扎实的建工法律功底,实现委托人核心诉讼目标,彰显资深建工律师专业实力与执业担当。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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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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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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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 主任
  • 金融保险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
  • 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37号华人街一号13003—13008
一、律师概况 陈建龙律师,中共党员,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支部书记,法学本科学历,四级律师。他深耕刑事辩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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