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原告与被告系自由恋爱结婚,婚后育有一对双胞胎儿子。因婚前缺乏了解、性格不合,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双方离婚、双胞胎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合计 2000 元,并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 10 万元。
被告同意离婚,但经济条件困难,无力承担抚养费;同时,双方就多笔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存在争议。被告委托我方朱邺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
二、案件总结
本案中,双方均同意离婚,核心争议焦点为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通过我方与原告及法院的多轮沟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双胞胎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无需支付抚养费;被告仅承担其向父亲所借的 2 万元债务,原告主张的 10 万元农信社贷款及 8000 元其他借款均由原告自行承担。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上述协议予以确认,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三、律师价值
1. 聚焦核心诉求,实现关键利益保障:针对被告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抚养费的现实情况,我方通过调解策略,成功免除了被告的抚养费支付义务,避免了被告因无力履行抚养义务产生后续纠纷与失信风险。
2. 厘清债务边界,实现债务隔离:通过梳理案涉债务性质与来源,区分了被告个人债务与原告单方主张的债务,将被告需承担的债务限定为 2 万元,大幅降低了被告的债务负担,避免其背负不合理的夫妻共同债务。
高效推进调解,减少当事人诉累:以调解方式促成双方达成一致,避免了漫长的诉讼程序与对抗性庭审,既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也减少了双方的矛盾激化,实现了 “案结事了” 的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