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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贩卖新型毒品,律师坚守教育挽救方针,获法院依法从宽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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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奉和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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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A】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因法律意识淡薄,多次向他人贩卖含有违法成分的电子烟烟弹,涉及多名交易相对人,公诉机关以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被告人A】面临刑事处罚与人生污点,其家属委托邹婷律师担任辩护人,为其提供专业刑事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邹婷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查阅卷宗材料,细致核实案件事实、证据与量刑情节,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制定“教育、感化、挽救”的辩护策略。庭审中,律师围绕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展开有力辩护:其一,【被告人A】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根据刑法规定,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二,【被告人A】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其三,【被告人A】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因交友不慎、认知不足误入歧途,人身危险性较低;其四,【被告人A】积极配合调查,悔罪态度诚恳,已充分认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社会危害性,具备良好的帮教条件。

针对公诉机关“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从重处罚”的意见,律师客观还原案件事实,结合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社会危害程度、家庭监管与矫正条件,提出罪责刑相适应的量刑意见,强调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最大限度给予改过自新机会。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邹婷律师的辩护意见,综合全案情节依法作出判决,对【被告人A】予以从宽量刑,使其获得改过自新、重返社会的机会。

案件总结

本案系未成年人涉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具有涉毒类型新、涉及未成年人、社会关注度高、量刑争议明显等特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面临较重刑期。邹婷律师立足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则,精准适用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规定,以认罪认罚、未成年从轻、坦白、悔罪表现为核心辩护要点,成功实现从宽量刑,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律师价值

邹婷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尤其擅长未成年人犯罪、毒品犯罪、认罪认罚从宽、轻罪轻缓化处理案件,熟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政策与裁判规则。本案中,律师兼顾法理与情理,精准把握量刑尺度,以专业辩护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减轻处罚,避免过重刑罚对其人生造成不可逆影响。该案充分展现律师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责任与担当,能够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专业、温情、有效的法律帮助,守护未成年人未来人生,是刑事辩护领域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 1970-01-01
  • 被告
  • 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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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婷律师,现执业于江西奉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一次性高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荣获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兼具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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