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原告A】与【甲公司】签订合作合同,投资十余万元获得理疗馆分红权,约定保底收益、经营管理等内容。【甲公司】未履约,双方签订解除协议,约定【甲公司】返还投资款并支付分红款数千万元,逾期赔偿损失。到期后【甲公司】分文未付。【甲公司】系【乙公司】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原告A】委托邹婷律师起诉,要求两公司连带返还投资款、支付分红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
邹婷律师接受委托后,确定两大核心策略:一是合同合法有效,【甲公司】违约应全额退款付息;二是【乙公司】作为一人公司股东,无法证明财产独立,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律师提交合同、转账凭证、解除协议、工商信息等证据,形成完整闭环。庭审中,两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审理。
法院判决:【甲公司】返还投资款、支付分红,并按LPR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两被告承担。【原告A】实现投资本金、分红、损失全面覆盖,成功刺破公司面纱,确保债权可执行。
案件总结
本案为投资合同、一人公司连带责任典型案件,难点在于一人公司财产混同认定、违约损失计算、证据闭环构建。被告失联、缺席,增加维权难度。邹婷律师精准适用一人公司连带责任规则,将母公司拉入责任范围,极大提升回款保障,最终实现全额胜诉。
律师价值
邹婷律师擅长合同纠纷、投资维权、一人公司连带责任、缺席审判、执行保障,具备丰富的债权加固与追偿经验。本案中,律师不仅追回本金与分红,更通过“刺破公司面纱”实现连带责任,从根本上提升债权安全性。该案展现律师在投资维权领域的专业能力:能设计最优诉讼方案、最大化责任主体、确保赢官司更能拿到钱,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安全、高效、彻底的法律维权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