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原告A】承接【被告B公司、被告C】项目桩基工程,完工结算后,被告支付大部分工程款,尚欠数十万元尾款长期拖欠。【原告A】多次催收无果,委托邹X律师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被告B公司】未到庭应诉,【被告C】对欠款事实无异议,但请求减免利息。邹X律师向法院提交承包合同、结算单、付款记录、沟通记录等完整证据链,明确:合同合法有效,结算金额双方确认;被告逾期付款构成违约,应按约定月利率支付利息;被告C挂靠被告B公司施工,但合同相对方明确,责任主体清晰。
法院完全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被告C】支付全部剩余工程款,并自结算次日起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至付清之日止,驳回对【被告B公司】的诉请符合合同相对性原则。【原告A】全额实现工程款本金与利息债权,胜诉结果清晰、可执行性强。
案件总结
本案为典型建设工程桩基欠款纠纷,核心事实清晰、证据完整,难点在于挂靠背景下责任主体认定、利息起算时间与标准确定。邹X律师以完整证据链锁定债权,以合同约定支持利息,被告无抗辩空间,法院快速下判,实现高效胜诉、全额回款。
律师价值
邹X律师专注建设工程、工程款追索、利息计算、挂靠纠纷,擅长快速梳理结算资料、固定债权、确定责任主体。本案中,律师以极简高效策略实现本息全支持,为施工人员挽回经济损失。该案体现律师在工程款维权领域的务实能力:能用最少程序、最短时间,帮当事人拿到最大权益。
